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医疗保障局,在汉部省属公立医疗机构和军队医疗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准入及其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鄂医保发〔2021〕46号)有关规定,我们对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申请增补挂网价的已挂网药品进行了审核、公示及确认,现将价格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范围
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
二、执行时间
自2024年11月11日起执行。
三、执行目录
增补挂网价的已挂网药品共92个,涉及57家企业80个通用名(详见附件)。
请各有关单位收文后按要求执行。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