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启动全省基本药物(2014年)及常用低价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鄂卫生计生通【2015】1号)、《关于基本药物及常用低价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鄂药采便函【2015】1号、《关于做好湖北省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卫生计生发【2015】56号)和《利川市基本药物(常用低价药品)目录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利卫生计生发【2015】1号、《利川市常用低价(补充)药品品规遴选及议价工作方案》(利卫生计生文【2015】117号)等文件精神,《利川市医疗卫生机构常用低价药品品规目录(第二批)》,经各医疗卫生机构初选,9月28日市卫生计生局组织联合体专家组遴选已确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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