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
根据本市阳光平台红线价格调整的情况,经采购联盟专家组、工作组研究决定,现将部分红线调整涉及品种开展动态集中议价的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动态议价品种范围
根据本市阳光平台红线价格调整,导致原集中议价中选品种降幅发生较大变化的品种。目录详见附件。
二、参与企业
对应目录内的通用名,符合资格的药品生产企业可直接申报,也可以由药品经营企业与符合资格的药品生产企业联合进行申报。
三、药品动态集中议价工作规则
进一步发挥团购优势,降低药品流通成本,提高集中度,提高临床用药结构的优化。
参与议价品种,应充分考虑团购与单独采购的成本差异,以团购降幅的形式进行申报。
原集中议价中选品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中选。
四、药品动态集中议价结果
根据议价结果,本次目录发布的品种,分别纳入议价中选品种、保供品种、专家不推荐品种。
上海公立医疗机构(部分)药品集中议价采购联盟办公室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