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对前期国采非中选药品、抗菌药物非中选药品限价挂网结果公示等被投诉内容(详见附件)进行核验。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请被投诉企业通过邮箱提供相关澄清材料或远程视频核验,具体要求如下:
一、若能提供该药品外省医保部门或省级医药采购平台出具的证明文件,我局予以直接采信。证明文件以PDF格式发到指定邮箱。
二、若不能出具上述证明文件,被投诉企业应提供外省挂网相关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以PDF格式发到指定邮箱,同时申请远程核验,并注明远程视频链接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具体远程核验时间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三、请相关企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澄清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未提供相关澄清材料的,将视为投诉成立,予以撤网。
联 系 人:曾尚
联系电话:0731--84900231
邮箱地址:hnyyzbcg@163.com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3月23日
(2022年3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