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甘肃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级医疗机构,各药品生产(经营),配送企业:
根据国家医保局和省医保局的统一部署,甘肃省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的阳光挂网采购功能已于2022年3月11日上线试运行,经过各级医保部门、省级药品采购机构、经办机构的实际应用,阳光挂网采购功能完全可以满足业务需求。
我省于2022年7月15日0时,停止“甘肃省公立医院药品阳光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原系统”)的下单功能,同时正式上线“招采子系统”阳光挂网采购功能。为保障药品阳光采购工作有序正常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登录方式
(一)药品和耗材招采管理、经办部门登录方式。各级医保药品和耗材招采管理部门和经办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及时在本单位医保信息平台处,申请甘肃省医保信息平台账号和相应权限,统一从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网址:http://10.126.33.14/)内网登录“招采子系统”,登录系统对各区划地区内的医疗机构基本信息资料进行审核。省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生产(经营)企业、配送企业的基本信息资料和承诺书进行审核。
(二)医疗机构等招采系统用户登录方式。医疗机构、生产(经营)企业、配送企业等招采系统用户直接可使用“原系统”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子系统,互联网登陆地址为http://yphcgl.ylbz.gansu.gov.cn/tps-local/#/login,也可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链接登录(http://ggzyjy.gansu.gov.cn/ggzyjy/c112497/fwck.shtml)。登录系统后请及时修改、更新密码,维护基本信息,以免影响新系统使用。
二、注意事项
(一)各定点医疗机构
“原系统”的下单功能停用前产生的在途订单,各定点医疗机构须于5个工作日内在“原系统”完成订单收货流程。
(二)各配送企业
“原系统”停用前产生的在途采购订单,各配送企业须于5个工作日内在“原系统”完成配送发货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配送企业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尽快登录“招采子系统”并完善相关信息,熟悉并掌握新系统登录方式、各项功能模块,尽早开展药品采购工作。
(二)使用“招采子系统”的各相关单位,及时反馈系统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加强沟通,欢迎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共同完善优化招采子系统。
四、联系方式
运维服务电子邮箱:gsyphcjc@hxmec.com
运维电话:0931-8460658
运维服务QQ群号:
1.医疗机构群号:418938019
2.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群号:626642739
3.药品配送企业群号:604452587
4.招采行政管理及经办机构群号:212095894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