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采〔2012〕42号
关于招标平台信息调整的通知
各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2012年安徽省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我中心已对招标平台信息做如下调整:
一、根据招标方案,调整了质量类型的选项;
二、根据招标方案,西药50强中药30强企业,原已审核通过的产品进行了相应的调整(详见附件二);
三、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将部分含药大输液等药品列入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支付范围的通知》(皖人社发〔2011〕40号),含药大输液的医保序号、农保序号已重新调整;
四、根据《2012年安徽省县级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公示版),招标通用名、招标剂型和招标规格已被导入招标平台产品信息。
请各企业注意核对相关信息。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八日
附件:
一、工信部2010年主营收入化学药前50强、中成药前30强制药企业名单
二、西药50强中药30强企业产品质量类型调整明细表
三、省人社厅《关于将部分含药大输液等药品列入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支付范围的通知》(皖人社发〔2011〕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