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非免疫规划疫苗(第二类疫苗)的采购和供应工作,满足辖区人民群众对预防疾病的需求,根据《江苏省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海安市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遴选方案(试行)》,现就我市2020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工作公告如下:
一、 遴选条件
1.所有参与遴选的疫苗必须是《江苏省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中标产品》目录内产品。
2.近5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廉洁、产品质量方面的问题。
二、 遴选品种
省平台目录中,同一品种有2个及以上生产企业的疫苗参与遴选,同一品种疫苗,国产与进口分别遴选;仅有1个生产企业的疫苗直接入选。
三、 遴选办法
1.海安市疾控中心负责对疫苗生产企业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初审。申报资料不完整的,取消参加疫苗遴选的资格。
2.遴选专家由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监组从专家库中抽取相关人员,专家组结合疫苗产品、生产企业规模与知名度、疾病控制需要、疫苗市场供应和使用、售后服务等情况进行排序遴选。
3.同一品种疫苗,按产品综合评价由高到低排序,确定疫苗供应企业。遴选过程中,不得出现票数并列情形,对序次并列的产品进行再次投票,直至最终产生排序位次。
4.本次在市卫健委、市疾控中心相关人员监督下进行。
四、 提交材料
1.生产企业简介;
2.申报产品说明书;
3.其它补充资料(疫苗品种、剂型、效果与安全性、规格包装等);
4.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投标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疫苗情况简介表(见附件1);
6.安全廉洁承诺书(见附件2);
7.退货承诺书(见附件3)。
所提交材料要求为纸质材料,所有复印件必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 有关要求
1.参加遴选的单位需于8月10日前将投标材料送至海安市公共卫生中心409办公室(不接受邮寄、快递)。地址:海安市黄海大道西3号,联系人:徐中良,联系电话:0513-88898686。
2.遴选结果在海安市政府网站公布。
附件:附件1 疫苗情况简介表
附件2 安全廉洁承诺书
附件3 退货承诺书
海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