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卫规(疾控)〔2018〕9号)和《关于加强县级疾控中心第二类疫苗采购供应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卫办疾控〔2018〕12号)文件要求,为保证我市人用狂犬疫苗不断供,在2020年海安市疫苗遴选目录结果基础上,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预防接种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系统现有狂犬疫苗供应企业目录,将辽宁依生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冻干粉针剂),作为采购第三顺位增加到我市狂犬疫苗采购目录名单。
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11月17日前与市纪委监委派驻卫健委纪检监察组联系,联系电话:0513-88861076。
海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