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临床常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谈判议价实施方案》(皖医保秘〔2020〕104号)要求,现开展2020年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临床常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谈判议价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类别
临床常用呼吸系统用药、抑酸药、肝胆疾病用药及医学影像对比剂。分别选取占2019年度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四类采购额前90%的产品,结合临床实际组织专家遴选确定。
二、企业申报材料
企业申报材料详见附件,除谈判流程图、《2020年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临床常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谈判议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企业可自行下载外,其余材料均由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现场发放。
三、谈判流程
(一)企业确认谈判入围价
企业确认专家议定的产品入围价,填报《谈判入围价确认函(报名表)》。企业若不接受产品入围价,将不接受该产品谈判。
(二)企业申报产品降幅
1.产品依据专家论证列入相应产品竞争组。具体分组及药品总数见下表,各组别药品数后期依据企业确认谈判入围价情况调整。
2.企业按产品申报降幅(以百分比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填报《谈判自愿降价承诺函》,确定谈判基准价。产品谈判基准价=该产品谈判入围价×(1-申报降幅)。
(三)确定谈判企业及药品 企业于谈判现场递交《谈判自愿降价承诺函》。省医药联合采购办公室将现场宣读企业产品自降幅,根据竞争组内有效申报降幅产品数,结合产品申报降幅从大到小排序进行淘汰、确定谈判药品及企业。申报最小降幅相同时,淘汰2019年度全省网上采购额最小的产品。具体淘汰规则如下:
1.各竞争组申报降幅产品数不足5个,不淘汰,直接入围谈判环节。
2.各竞争组申报降幅产品数大于等于5个不足10个,淘汰申报降幅最小的1个产品,同组其他产品直接入围谈判环节。
3.各竞争组申报降幅产品数大于等于10个以上的,淘汰数见下表:
(四)谈判议价
1. 在谈判基准价的基础上,入围谈判产品与专家组经两轮谈判议价,谈判成功形成带量采购谈判价。带量采购谈判价即为企业的实际供货价,应包括税费、配送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
2.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最终解释权归省医药联合采购办公室
联系方式:0551-62634508
附件:1.谈判流程图
2.谈判法人授权书
3.谈判入围价确认函(报名表)
4.谈判自愿降价承诺函
省医药联合采购办公室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