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医疗保障局、各市直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现将2022年4月以来我市各项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执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国家组织第六批药品带量采购(胰岛素专项)中选品种采购情况
国家组织第六批药品带量采购(胰岛素专项)中选结果自2022年5月25日开始执行,首年采购周期截止2023年5月24日,大部分中选产品完成率较高,但各级医疗机构均存在一些品规实际采购数据为0的情况(详见附件1)
二、国家组织人工关节带量采购中选品种采购情况
国家组织人工关节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自2022年4月26日开始执行,首年采购周期截止2023年4月25日,鹰潭市人民医院、鹰潭市中医院、余江区人民医院、龙虎山卫生院网采数据为0,鹰潭184医院、贵溪市中医院、余江区中医院、龙虎山上清中心卫生院网采数据未按时间进度完成(详见附件2)
三、省际医用耗材联盟(冠脉导引导管、导引导丝)带量采购中选产品采购情况
省际医用耗材联盟(冠脉导引导管、导引导丝)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自2022年5月20日开始执行,首年采购周期截止2023年5月19日,鹰潭市人民医院已超额完成采购任务量,贵溪市人民医院实际网采数据为0,余江区人民医院、鹰潭184医院存在个别品规仍未完成(详见附件3)
四、赣粤豫鄂四省联盟药品(我省第二批)带量采购中选品种采购情况
赣粤豫鄂四省联盟药品(我省第二批)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自2022年5月20日开始执行,首年采购周期截止2023年5月19日,7个中选品种,全市目前仅注射用头孢噻肟钠完成任务量,各级医疗机构均存在网采数据进度滞后(详见附件4)
五、带量采购回款情况
截至2023年1月,带量采购中选药品、耗材的账单总金额为11995.02万元,医保基金回款(含预付)总金额为9457.81万元。医保基金与企业直接结算,有利于解决长期以来医疗机构、供应商、医保部门之间“三角债”问题,实现货款及时结算,减轻医药企业货款周转压力。但截至2023年年2月24日,我市仍有37家医疗机构欠缴2022年12月31日之前的带量采购药款1819.45万元。
请各区(市)医保部门、市直医疗机构高度重视药品、医用耗材平台集中采购工作,加大监管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和正面宣传,督导各级公立医疗机构严格履行采购和使用主体责任和协议职责,对违反相关规定和未履行承诺的医疗机构要进行约谈,必要时通报同级卫健部门、纪检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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