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为落实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政策,规范药品集中采购行为,确保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尤其是保障急(抢)救药品、短缺药品、罕见病特殊治疗药品和临床必需使用量较小药品的临床使用,根据《关于公布第一批药品采购“两票制”增开一次发票药品的通知》(包卫计委办发〔2018〕9号)的要求,现已公布了第一批药品清单,并正式执行。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做好清单药品配送,清单内药品允许在药品采购“两票制”基础上增开一次发票,按照要求提供相关票据,鼓励清单内药品执行“两票制”。
附件:1、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第一批药品清单
2、各旗县区第一批药品清单
包头市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
网上集中采购服务管理中心
2018年2月26日
附件1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第一批药品清单
序号 | 通用名 | 剂型 | 规格 |
1 | 硝酸甘油片 | 片剂 | 0.5mg*100片 |
2 | 甲氧氯普胺片 | 片剂 | 5mg*100 |
3 | 消旋山莨菪碱注射液 | 注射剂 | 1ml:5mg |
4 | 氟哌啶醇片 | 片剂 | 2mg*100片 |
5 | 异烟肼注射液 | 注射剂 | 2ml |
6 | 盐酸多巴胺注射液 | 注射液 | 2ml:20mg |
7 | 去乙酰毛花苷注射液 | 注射液 | 2ml:0.4mg |
附件2
各旗县区第一批药品清单
序号 | 通用名 | 剂型 | 规格 |
1 | 盐酸甲氧氯普胺注射液 | 注射液 | 1ml:10m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