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现将第二、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川藏)接续品种第二阶段报价相关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日期前向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提出申诉并提供申投诉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和真实有效合法的证据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未提供相应证据材料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6日
受理时间: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6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受理地址: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楼)
联系电话:028-86917838,028-85151912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