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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甘肃省关于公布2021年分类采购管理药品目录专项阳光挂网结果的通知

所属项目:2016年甘肃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

发布时间:2022-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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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各医疗机构、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2021年甘肃省分类管理药品目录的通知》(甘医保函〔2021〕362号)相关要求,为稳妥有序做好2021年分类采购目录落地,经企业申报、形式复核和公示,现将分类采购目录药品专项阳光挂网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省级药品采购机构对专项阳光挂网形式复核结果公示后,公示期内不涉及结果、价格申诉质疑的药品共85个,按程序已完成规定流程,现予以公布(附件1)。2021年直接挂网目录原阳光挂网药品中,32个药品未申请调入集采平台交易(附件2),取消阳光挂网资格按直接挂网方式采购。

二、挂网交易时间、交易方式与交易价格

自2022年4月24日起,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均可通过甘肃省公立医院药品阳光采购平台(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采购专项阳光挂网药品,严禁网下采购;新增至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须在2022年5月15日前建立覆盖全省的配送关系。药品阳光采购平台(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实际成交价由交易双方参考平台提供的价格参考数据自行议定,对企业承诺按全国最低价或某一较低价格销售的,医疗机构按不高于承诺价采购;对于价格明显异常的,平台统一标示为“该产品无省级中标价”,警示医疗机构慎重合理确定实际成交价。

三、申诉质疑处理结果再公示

专项阳光挂网公示期内共有29个药品涉及申诉质疑或申报价高于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现将申诉质疑处理结果进行再公示(见附件3),公示期为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4月22日。

公示期接受申诉质疑,申诉质疑人制作电子版申诉质疑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也可向省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与招标采购处提出。

经申诉质疑符合阳光挂网条件的21个药品,经再公示无异议的,自2022年4月24日起供全省医疗机构采购使用,不再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休息。

业务咨询电话:0931-2909385、2909381。

电子邮箱:gansuypzbbz@163.com。

监督电话:0931-8127135(省医疗保障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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