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开展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新增阳光挂网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按照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第二批药品新增阳光挂网复核结果予以公示。
一、2023年第二批药品新增阳光挂网形式复核结果
截止2023年3月15日18时共有461个药品申请新增阳光挂网,经形式审核符合挂网条件药品224个,不符合挂网条件药品237个,详见附件。
拟挂网药品价格信息由企业申报,按照诚实守信原则,以企业申报的全国最低九省价格和承诺价格作为拟采集的价格参考数据;企业申报价格高于已中标挂网同品种同质量层次其他药品或明显异常的价格不采集,拟采集价格标识为“/”;申报企业以承诺价在甘肃销售的,如其他省份出现低于甘肃价格时,应在1个月内主动申请降价,否则将暂停交易资格。
二、公示要求
(一)公示期: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4月5日。
(二)公示期间提交材料的要求
1.新增药品补充价格数据。按照承诺制申报原则,企业提供电子版勘误材料。未在公示期提交价格申请的,进入平台后,不再进行价格的补充与勘误。
2.基本信息勘误。提交电子版药品注册批件信息或药品说明书等证明材料。
3.提交质疑材料。公示期内,对拟新增挂网药品、价格有异议的,请提交电子版质疑材料并提供相关电子版举证材料。
(三)企业提交补充资料和申诉质疑截止时间:2023年4月5日18时。
(四)所有申诉质疑材料制做成1个PDF文件(命名为“申诉质疑企业名称+药品名称+规格”)发送至gansuYPxzYG@163.com,未按规定上传材料的不予受理,造成企业损失的自行承担后果。
三、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休息。
业务咨询电话:0931-2909383、2909261。
监督电话:0931-8127135(省医疗保障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