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淮安市医疗机构竞价、议价、限价挂网药品市级带量采购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市公布了竞价、议价、限价挂网药品的入围结果并组织医疗机构进行了网上报量,为保证我市药品网上采购工作顺利进行,现就做好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入围产品配送关系确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于2018年4月23日起通过CA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药品耗材采购平台的“网上采购”下的“基本药物或非基本药物”模块,点击“合同配送2016”菜单、进入“指定配送企业”功能模块上进行配送关系确认工作。配送关系一旦确认,在采购周期内原则上不得变更。
二、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按照“两票制”政策要求和相对集中的原则,优先选择服务能力强、综合信誉好、配送覆盖广的药品经营企业承担配送任务,每个产品原则上全市选择配送企业不超过3家。
附:药品中标企业配送关系确定用户操作手册.pdf
淮安市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联盟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