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第二批基本药物挂网采购目录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省药招办《关于做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中心制定了《新增第二批基本药物挂网采购目录》(附件1),请目录中的企业在2013年7月31日前选择配送商。无基本药物平台交易用户名和密码的企业,请携带《账号密码申请表》(附件2)来我单位领取用户名和密码。
特此通知。
附件1:《新增第二批基本药物挂网采购目录》
附件2:《账号密码申请表》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新增第二批基本药物挂网采购目录》、《账号密码申请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