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各项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省药招办《关于做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中心已为全省二、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开通基本药物平台采购权限,请各医疗机构携带《账号密码申请表》来我单位领取采购用户名和密码。
二、《新增基本药物挂网采购目录》(附件1)中的品种,请各企业在2013年6月1日前选择配送商。无交易用户名和密码的企业(附件2),请携带《账号密码申请表》来我单位领取用户名和密码。
三、我省基本药物原中标目录中品种,不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范围内的,将取消在基本药物平台挂网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1:新增基本药物挂网采购目录
附件2:无交易用户名和密码的企业名单
附件3:基本药物取消品种目录
附件4:账号密码申请表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