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通明均衡的通知》(医保办函〔2023〕104号)《自治区、兵团药品阳光挂网集中采购实施方案》(新医保〔2021〕100号)精神及国家医保局最新工作要求,对部分挂网药品挂网价格进行调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及时间
在“四同药品”价格治理过程中对监测价格有异议申诉暂停挂网的药品和还未调整至监测价格及以下的药品,2024年7月31日直接调整至最新监测价。
二、联系方式
相关企业若对产品调价有疑议请电话联系。
联系方式:舍晓婷0991—4607069
陈倩倩0991—4607077
兵团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