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相关文件及《药品分类挂网采购工作细则(暂行)》要求,为进一步规范阳光挂网药品价格,现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治理范围
在兵团已挂网的药品,兵团挂网价格高于参考价格的,需要联动至参考价格。
二、治理时间
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29日。
三、具体要求
请相关企业在治理时间内登录兵团药品招采管理系统,通过“动态调整管理”模块主动完成药品挂网价格调整工作。逾期未进行价格调整的产品,系统将进行红标(采购风险大)、黄标(采购风险较大)提示,经约谈拒不整改的,必要时开展公开问询、信用评级。
请各企业高度重视,抓紧做好挂网价格动态调整工作。有疑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诉,申诉材料在系统中只可提交1次,材料务必详实、准确、完整,请有关企业认真核实信息后提交。
联系方式:舍晓婷0991—4607077
陈倩倩0991—4607069
兵团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