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医保办发〔2019〕41号)精神,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满足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求,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局综合保障中心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开展2024年度(下半年)药品、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阳光采购配送企业遴选工作。组织专家对报名参加的46家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拟增补配送企业18家,其中:药品配送企业5家,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配送企业13家,现将遴选结果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23日。
二、公示单位
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局综合保障中心。
三、申(投)诉电话
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局综合保障中心:0470-8206992。
四、拟入围企业名单
详见附件。
五、公示要求
(一)公示期内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09:00-12:00,
下午2:00-5:00;
(二)在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电话或书面材料反映相关问题与情况,反映人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企业如对公示有异议,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必须在公示期内提供真实有效、完整的证据和佐证材料,将纸质材料及相关证明加盖企业公章后,由法人递交至呼伦贝尔市民生大厦720室,逾期递交材料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局综合保障中心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