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医保中心,市直各医疗机构、汕大医学院附属各医院: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http://hsa.gd.gov.cn/gkmlpt/content/3/3929/post_3929829.html#444
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