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市药品集团采购改革,减轻人民群众经济负担,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落实的通知》(粤府办〔2019〕7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医保规〔2020〕2号)文件精神和汕头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草拟了《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关于深化汕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改革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修改意见,可在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意见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征求意见时间: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10日
联系方式:0754-81888755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华山路18号汕头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
电子邮箱:ybjzck@126.com
邮政编码:515041
附件:关于深化汕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改革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及说明.pdf
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