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治区药监局各检查分局、各相关药品经营企业:
为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做好重点品种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公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0年第111号)要求,我局于2021年9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抓紧做好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血液制品等重点品种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流通环节相关工作的通知》(桂药监函〔2021〕436号),对重点品种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流通环节的工作进行了进一步的布置和指导。根据阿里健康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提供的我区已入驻码上放心平台的流通企业信息(包括企业名称、企业类型、企业地址、入驻时间)与重点品种扫码上传追溯数据的情况(截止至2021年10月24日),我区企业入驻平台率与上传收发货信息数据率较前期有了大幅提升,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由于重点品种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是今年的重点工作,国家药监局已将此项工作列入2021年药品安全考评指标对各省进行考核,并初步将此项工作的截止日期定在10月底,数据上传率拟有大幅提升。为完成此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治区药监局各检查分局接到通知后,要立即督促辖区内未完成入驻和未上传重点品种收发货信息数据的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连锁总部(详见附件1、2中的重点品种批发企业和零售连锁总部列表)加快工作进度,确保企业在10月底完成入驻和正常数据上传工作。
二、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通知后,要立即督促辖区内涉及经营重点品种的药品零售企业(详见附件3中的重点品种零售药店列表)加快工作进度,要求企业在10月底前完成入驻和正常数据上传工作。
三、由于此项工作是国家药监局对各省2021年药品安全考评的重要指标,同时时间节点要求非常紧迫,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检查分局要高度重视,抓好组织落实,全面完成好各项工作要求。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