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机构, 各药品生产企业、配送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全区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促进药品交易行为阳光透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7号)、《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5〕70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4号)、以及《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2015年版)的通知》(桂卫发〔2015〕39号)等文件要求,我中心依据职责对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平台的药品交易情况进行统计,现将2021年第三季度自治区药物网上交易情况进行公布(详见附件)。对于配送率低的企业和药品,我中心将跟踪其“3日配送率”,并根据造成的影响,列入失信行为。
附件:1.2021年第三季度药品交易系统各地市网上交易情况
2.2021年第三季度基药交易系统各县区网上交易情况
3.2021年第三季度药品交易系统医疗机构网上交易情况
4.2021年第三季度基药交易系统医疗卫生机构网上交易情况
5.2021年第三季度药品交易系统投标和挂网企业网上交易情况
6. 2021年第三季度基药交易系统投标和挂网企业网上交易情况
7. 2021年第三季度药品交易系统配送企业网上交易情况
8. 2021年第三季度基药交易系统配送企业网上交易情况
9. 2021年第三季度药品交易系统产品网上交易情况
10. 2021年第三季度基药交易系统产品网上交易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