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关于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就我省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试运行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一次提交、一省核验、全国通享”的原则,医药企业在国家统一门户提交医药产品挂网申请,受理申请的省份核验产品和价格等信息并按规定办理挂网事项,核验信息在全国各省通用共享。
二、申报范围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我省试运行联审通办工作,凡国家医保局发布23位编码的西药、20位编码的中成药和27位编码的医用耗材,相关医药企业可通过国家统一门户向我省提交新增挂网申请。
三、操作流程
(一)企业提交申请。企业注册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s://fuwu.nhsa.gov.cn/nationalHallSt/#/unitLogin),进入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点击“服务规范”图标,选择“挂网申报规范”菜单之下的“药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或“耗材挂网全国联审通办”,按系统要求选择相关产品、填报各省挂网和价格等信息并保存提交。
(二)省级核验挂网。我省于每月5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集中受理核验企业向我省提交的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申请,经公示后,对符合我省挂网要求的纳入我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开通网上交易资格,全流程服务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原则上每月公布执行不少于一批。
联系方式:0551-62634508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