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企业:
为稳定市场预期、稳定价格水平、稳定临床用药,根据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和兵团医疗保障局《关于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参与陕西联盟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继续供应意向的通知》要求,已完成征求陕西联盟中选产品生产企业继续供应意向具体工作,现对参与陕西联盟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接续供应结果进行公示(详情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2年9月27日至2022年9月29日。
二、相关要求
请各有关企业在公示期内认真核实相关信息,如公示内容中存在信息不准确的情况请相关企业提交充分的证明材料,应包含企业自拟的澄清或质疑函(须体现产品信息、对应规格包装价格信息、质疑与澄清理由等),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以PDF格式提交至指定邮箱(ylypcg@163.com)。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严禁进行恶意质疑。
三、联系电话:0991-3552057、3552039
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兵团医疗保障局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