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中选企业:
因陕西联盟组织集采药品已到期且尚无协议期满后接续结果,为稳定市场预期、稳定价格水平、稳定临床用药,进一步巩固陕西联盟药品集采成果,防止出现断供现象,根据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和兵团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陕西联盟集采药品保障供应有关工作的函》要求,现征求陕西联盟中选产品(详情见附件1)生产企业继续供应意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要求
(一)如有意愿继续供应的中选产品,须联动全国集中采购(含带量采购)截至2022年9月15日的最新最低价。生产企业请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参与陕西联盟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继续供应承诺书》(附件2)、《法人代表授权书》(附件4)加盖公章扫描成PDF格式文件,于2022年9月20日24: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并严格按照承诺书要求,保障临床供应。承诺书中须注明供应清单的全部剂型、规格、包装。联动最新最低价的,须同时发送相关价格截图及证明文件。
(二)如原中选产品无意愿继续供应的,将从陕西联盟原中选的其他企业中按中选价格从低到高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产品须联动全国集中采购(含带量采购)截至2022年9月15日的最新最低价。
递补的生产企业请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参与陕西联盟集中带量采购药品递补供应承诺书》(附件3)、《法人代表授权书》(附件4)加盖公章扫描成PDF格式文件于2022年9月25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并严格按照承诺书要求,保障临床供应。承诺书中须注明供应清单的全部剂型、规格、包装。联动最新最低价的,须同时发送相关价格截图及证明文件。
(三)如原中选产品及递补产品无任意一家企业响应的,则该产品流标,待国家集采或陕西牵头组织联盟接续后,执行新的中选结果和采购价格。
(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参与陕西联盟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继续供应结果产生前,相关药品延用原中选结果。
二、反馈方式
请各相关企业将有关材料加盖公章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ylypcg@163.com
联系电话:0991- 3552057、3552039
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兵团医疗保障局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