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及中央在川医疗机构: 根据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四川省安县天诚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中药材、华荄、秀水中药材、黄土、睢水批发部〈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批复》(川食药监市〔2008〕1号)文件,四川省安县天诚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中药材、华荄、秀水中药材、黄土、睢水批发部已被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根据有关规定,全省各医疗机构不得再采购以上公司的任何药品。 请各市州药招办尽快将该通知转发所辖医疗机构并遵照执行。 本通知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八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