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基本药物采购管理中心:
为全面了解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相关业务开展情况,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行业廉政建设工作,严格执行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政策,我中心决定对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旗县区根据要求,认真填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业务开展情况调查表”(附表,以下简称调查表)。
二、具体要求
(一)各旗县区务必于2017年3月3日前将调查表电子版发至联系邮箱,将纸质版报至市药采中心。
(二)纸质版调查表必须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法人签字、旗县区药品采购管理中心负责人签字和旗县区药品采购管理中心单位公章。
(三)填报调查表时,各旗县区要进行实地调查,所填内容必须全面、真实,能够如实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情况,不得有空项或缺项。
联系人:殷向宏
联系电话:0472-2173024
联系邮箱:btyzb2011@163.com
附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业务开展情况调查
包头市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
网上集中采购服务管理中心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