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丰城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带量采购已完成第1批、第2批遴选工作,并进行了遴选结果公示。根据《丰城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带量采购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经丰城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于2019年2月1日起正式执行第1批、第2批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本市公立医疗机构须按实施方案要求,做好相关药品的库存清理和带量采购药品的采购准备工作。
本次药品带量采购中选品种配送企业由中选生产企业自主选择。中选生产企业及所选配送企业应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药要求组织供应和配送。中选生产企业根据配送服务情况,如需调整配送企业,应及早提出变更申请,变更期间须做好相关药品的临床供应保障的衔接工作。
目前,第3批药品带量采购品种申报工作已经完成,因临近春节长假,考虑到相关单位事务繁忙,为确保带量采购工作平稳有序,经丰城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第3批药品带量采购遴选工作延迟至春节后进行,遴选结果将分批挂网公布。
本次药品带量采购工作,得到了相关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各公立医疗机构的理解、配合及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丰城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
2019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