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各地各医疗机构上报的采购计划,经吉安市联合体集中议价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审核后报市药品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形成了2017年版的《吉安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联合议价目录》(简称“议价目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7年7月27-31日。
原则上我市药品联合议价目录不再作增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7月31日18:00时前以书面加盖单位公章形式,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后,交至吉安市联合体集中议价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吉安市行政中心C区八楼829室),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2017年版吉安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联合议价目录
吉安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联合体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