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
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作为省药品采购三个平台之一,近期将向梅州市医疗机构提供药品采购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生产企业于9月6日前登录平台(药品交易模块),确认本企业可按广州挂网价格向梅州市医疗机构供应的药品,并选择药品供货的配送企业,建立配送关系。梅州市可供药品目录将由梅州市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部门核定。
二、有意在梅州市进行药品配送的配送企业,请于9月6曰前登录平台系统注册(原已在平台登记的配送企业默认具有梅州市配送权限,无需再次登记)。
三、药品配送企业和生产企业应在梅州市医疗机构发起三方合同后及时签订。签订后,梅州市医疗机构可通过平台下单采购药品。配送企业应及时组织配送。
四、如有疑问,请咨询电话020-28866464。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8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