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药品集中采购中标价格联动产品清单有关事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北京医药集中采购信息网 发布时间: 2014年10月17日 所属项目: 2009年北京市标
各有关单位:
根据采购中心网站2014年10月11日发布的《关于启动北京市药品集中采购中标价格联动调整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按照本次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和北京市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价格联动调整工作安排,现将2014年北京市药品集中采购中标价格联动产品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价格比对范围和原则
除低价药品和短缺药品等按照特殊政策进行集中采购的产品外,北京市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品种按照“左右联动、上下衔接”原则,与各省级药品集中采购中标价格和总后卫生部或全军统筹中标价格进行比对,就低拟定建议价格;其他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中标品种按照“同城同价”原则与总后卫生部或全军统筹中标价格进行比对,就低拟定建议价格。
二、查看拟重新申报中标价格产品
2014年10月17日——10月23日,投标企业登录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网站(www.bjmbc.org.cn),点击右侧“日常业务信息系统”栏目下“药品调价系统”图标进入“医药信息变更平台”,用“医药信息变更平台”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系统,进入“我的公告”栏,查看“2014年北京市药品集中采购中标价格联动产品清单”(涉及产品见附件1)
如密码已经更改,请使用更改后密码。无法登录请在我中心网站“下载区”的“信息相关信息下载”栏目中下载“北京市医集中采购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申请委托授权书”或“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企业用户密码重置申请书”填报完整并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10-63016395领取或重置密码。
三、质疑拟重新申报中标价格产品
对拟重新申报中标价格联动产品清单存在异议的,投标企业可以进行质疑。
(一)递交质疑材料要求
1、企业在进行质疑时,须下载打印《2014年北京市药品集中采购中标价格联动产品价格质疑申请表》(见附件2)。
2、企业递交的纸质资料应包括《2014年北京市药品集中采购中标价格联动产品价格质疑申请表》、补充的证明资料或举证材料等。质疑其他企业时必须提交相应的举证材料,否则我中心不予处理。
3、提供的补充证明资料或举证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或举证材料需标清省级药品集中采购项目的年份、省份、具体产品信息和中标价格。如证明材料或举证材料内容不全或无法核实的,将不予处理。
4、上述纸质资料须每页加盖企业公章。
(二)递交时间地点
2014年10月21日至10月23日,投标企业可到北京市西城区槐柏树街2号院3号楼427室现场递交补充资料或举证材料,也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递交,传真号码:4008266163转96896。逾期不予受理。
(三)企业须对提供的补充材料或举证材料的真实性予以保证。
四、采购中心受理企业提出的质疑,核实结果向企业公布,最终以系统中信息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1:2014年北京市药品集中采购中标价格联动产品清单涉及产品
附件2:2014年北京市药品集中采购中标价格联动产品价格质疑申请表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4年10月17日
(附件下载说明:点击鼠标右键,选择“目标另存为”,即可下载到本地硬盘中)
附件: 附件3:医药信息变更审批平台企业名称及用户名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