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药品集中采购中标价格联动产品报价有关事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北京医药集中采购信息网 发布时间: 2014年11月13日 所属项目: 2009年北京市标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4年北京市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联动工作安排,价格联动工作即将进入报价阶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4年11月14日10:00—14:00,投标企业可登录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网站(www.bjmbc.org.cn),点击右侧“医药信息变更平台”,用“医药信息变更平台”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系统。点击右上方“系统首页”后,在新页面中点击左侧“统一调价”栏目下“企业查询报价项目”,进入“2014年北京市药品集中采购中标价格联动”项目,对本企业价格联动产品进行报价。
二、注意事项
1、原则上企业在“药品调价系统”中的报价即为最终报价,具有法律效力,企业应承担一切由此产生的后果。截止时间后网上报价将刻盘封存备查,作为重新核定中标成交价格和临时零售价格的依据。重新核定后的中标成交价格和临时零售价格另行通知。通知公布后各有关单位可通过“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交易采购系统”、“北京市社区药品采购平台”或“药品调价系统”进行查看。
2、报价时,高于“建议价格”的报价将不被系统接受。未报价或报价为“0”的产品,采购人有权暂停其采购和销售。
3、报价产品列表中不包括建议价格为“空”或质疑回复中明确无需报价产品。暂无法取得省级(军队)药招部门正式证明文件但出具自我保证声明的产品不纳入本次报价,待与省级(军队)药招部门核实后进行处理。
4、本次报价结束后,如投标企业对产品建议价格或对其他企业产品价格存在异议的,可按日常流程继续申诉举报。
特此通知。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