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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头孢氨苄药品联盟地区集团带量采购线上报价工作的通知

所属项目:2021年广东省头孢氨苄药品联盟

发布时间:202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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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头孢氨苄药品联盟地区集团带量采购线上报价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 2021年04月07日 所属项目: 2021年广东省头孢氨苄药品联盟地区集团带量采购项...

各有关企业:

根据《头孢氨苄药品联盟地区集团带量采购文件》和《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关于〈头孢氨苄药品联盟地区集团带量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GDYJYPDL202101)的补充公告》有关要求和工作安排,现就开展头孢氨苄药品联盟地区集团带量采购线上报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价时间

2021年4月9日(星期五)上午9:00时至11:00时止(北京时间)。

二、报价方式

请本次头孢氨苄药品联盟地区集团带量采购合格申报产品的相关企业在规定报价时间内通过CA证书登录以下网址:http://yp.gdyjs.cn:9020/login.do进行报价,具体操作手册可从交易系统首页下载。

三、报价要求

(一) 报价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4位;以最小计量单位(指单片/单粒/单袋/单支等)为计价单位。

(二)报价为申报企业的实际供应价,应包括税费、配送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

(三)1类A采购单/1类B采购单/2类B采购单申报企业同类别同采购单同剂型有多个规格的,按企业选择的“主品规”进行报价。申报企业“供应清单”内中选药品的价格由省平台以主品规为代表品按药品差比价规则计算确定。

(四)每个产品只有一次报价机会,报价提交后不得修改,请企业谨慎报价。

四、其他事项

(一)在规定时间内未报价或报错价的,报价结束后不得补报或修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申报企业自行负责。

(二)属于本次头孢氨苄药品联盟地区集团带量采购的合格申报产品但未进行报价的,在采购周期内不予挂网采购。

(三)本次药品集团带量采购所涉药品差比价关系参照现有规则。

(四)各企业登录系统时请核查本企业报价产品是否齐全完整。

(五)各企业应在报价前做好准备工作,建议预先做好报价信息列表,除了方便核对报价信息外,可以避免当天报价出错。

(六)各企业须安排熟悉计算机和药品价格的专业人员操作,同时确保网络通畅和网速达标,挑选硬件性能好的计算机用于正式报价,不要在报价过程中频繁更换计算机,并需排除病毒及其他有害软件的干扰,建议保持与模拟成功报价所采用的硬软件一致。

(七)各企业须认真检查数字证书是否正常,尽量备份多张的数字证书,并确保数字证书所需各种软件、控件已正确安装。

(八)本次头孢氨苄药品联盟地区集团带量采购合格申报产品的企业可至现场观看信息公开过程。如有意愿参与的,请企业代表(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每家企业限定1名人员)携带授权书(格式自拟,加盖企业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于报价当天上午11:00时前至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业务办理大厅(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华侨新村光明路28号3A楼)报到。

五、服务与支持

(一)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

(二)QQ群:1群319678985,2群514874300。

(三)咨询电话:020-38036183,020-38036197(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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