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采〔2024〕10号
相关药品企业:
依据《关于执行国家骨科脊柱和省际联盟中成药、中药饮片、关节用骨水泥、一次性活检针等集采中选结果的通知》(皖医保秘〔2023〕87号)规定,我省于2024年1月1日执行省际联盟中成药集采中选结果。现就规范执行中选结果通知如下:
一、目前仍有部分有约定采购量的中选品未挂网(详见附表),导致医疗机构无法正常采购。为规范集采结果全面落地执行、保障临床用药,请未在我省挂网的中选品投标企业于1月29日至1月31日期间尽快在“药品集中招标系统”申报产品信息,并及时递交调整药品采购属性的申请。否则取消相应企业中选资格、纳入信用评价。
二、凡《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品种供应清单》内的药品统一以“中选价”为“省级采购限价”纳入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交易系统”的“中成药联盟集采”模块,以“省际联盟中成药中选品”标识,规范网上集中采购。
三、本次联采中选品分量细化到包装系数、到具体药品编码,同规格不同包装间无折算关系,不得无故更换中选品包装。医疗机构在完成有约定采购量的中选品任务量后,可结合临床需求优先采购《中选品种供应清单》内的其他包装、厂家的中选产品。
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