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国家和联盟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药品价格调整和申报挂网等相关规定,现对国家和联盟集采相关药品第十二批企业申报(申诉)结果予以公布,并对2022年第四批药品新增阳光挂网部分药品申诉处理结果予以公布。
一、国家和联盟集采相关药品第十二批申报结果
国家和联盟集采相关药品第十二批申报(申诉质疑)药品共42个,纳入监测结算系统交易的8个,新增阳光挂网5个,不予挂网的27个,按照原价格保留原平台交易1个,不予恢复交易1个,见附件1。国采二、四批协议期满已接续采购的未中选药品按照后期相关通知申报。
二、2022年第四批药品新增阳光挂网部分药品申诉处理结果
2022年第四批阳光挂网结果公布和再公示后,公示期内,3个药品涉及申诉,现将处理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2。
三、结果执行
公布结果自2022年7月25日起执行,省级药品采购机构将按照申报挂网结果对相关药品进行价格和平台调整,各医疗机构可在调整后的平台按照最新价格进行采购,医疗机构按照原价格采购的药品库存自行消化。甘肃省国家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结算及监测系统挂网药品的生产企业必须按照甘肃省“两票制”规定,于2022年8月10日前建立覆盖全省的配送关系,各配送区域至少有一家配送企业承担其药品配送任务,确保药品及时足量供应保障。逾期未完成配送关系维护的,按照《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诚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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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