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基药采〔2013〕50号关于公布执行挂网药品动态调整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13年07月19日 所属项目: 四川年省标 各上网医疗机构、各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省药械集中采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会议精神及申诉会议处理结果,我中心已完成进口合资等药品限价动态调整、申诉药品限价核算、川内企业及下属子企业药品新增挂网工作,经生产企业确认,并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现予以公布执行,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口合资等药品限价动态调整目录(见附件1)。
二、已挂网申诉药品限价调整目录(见附件2)。
三、川产品种新增挂网药品目录(见附件3)。
四、凡上网医疗机构采购上述附件中的药品,临时零售价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部分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临时零售价格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3】807号)文公布价执行,如药品实际采购价低于挂网最高采购限价的,其临时零售价按照发改委及省物价相关规定执行。
五、由于部分企业不确认动态调整及申诉结果,现取消其挂网(具体药品目录见附件4),各上网医疗卫生机构从本文件执行之日起不得再采购这部分药品。
六、本通知从2013年7月22日起正式执行。
附件 1.进口合资等药品限价动态调整目录
2.已挂网申诉药品限价调整目录
3. 川产品种新增挂网药品目录
4.取消挂网药品目录
四川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