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局直局管各医院:
根据《咸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做好常用低价药品议价工作的通知》(咸卫发【2016】249号)要求,结合省、市药品阳光采购新要求,市卫计局重新完善县市区及城市公立医院的联合议价工作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明确了药品采购工作。经企业申报、专家审核、联合议价,并经过公示后,新一批议价结束并确认价格的药品目录已在采购平台完成价格维护。现将此次完成议价的210条药品目录印发你们(目录详见附表),请全市各城市医院、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由镇卫生院代购)严格按照药品阳光采购相关规定在网上规范采购,并将网采结果纳入医疗机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坚决杜绝线下采购行为。
附件:2017年咸阳市第二批完成议价的直接挂网药品目录
咸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