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生产、配送企业: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办事效能,完善药品耗材配送协议提交流程,我局将对药品耗材配送协议审核流程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配送企业在自治区药品采购平台或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中建立具体产品配送关系后,将加盖公章的《阿盟医保局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业务受理表》(见附件),以及与生产厂家签订的委托配送协议、与我盟医疗机构签订的购销合同邮寄至我局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管科。委托配送协议务必按要求附产品明细表,否则不予审核。
二、办理解除委托配送关系业务需邮寄纸质协议原件。
三、注意事项:为防止邮递过程中出现丢失情况,各相关企业在邮寄单上务必注明“收件人签收”,因未签收造成丢失的我局不承担责任。
四、具体地址信息。
邮寄地址:阿拉善盟医疗保障局(阿拉善盟阿左旗巴彦浩特镇腾飞路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大楼417室)
联系人:特木其勒图 潘雪姣
联系电话:0483-8351890
邮箱:amybjjk@163.com
阿拉善盟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