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级市医疗保障局(分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财政与国资管理局,茂名高新区组织人事局,市医保中心,市直有关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两批国家和省级集采中选药品续签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2〕11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医保部门认真组织辖区各医药机构完成本次两批国家和省级集采中选药品采购和使用工作。采购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向我局反映。
茂名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20日
(联系人:董霞,联系电话3386053、18000906695;邮箱:mm33860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