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5-1)》《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部分中选药品信息变更的通知(第九批)》及我区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整体工作部署,我局对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资质文件进行了审核。现将资质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6年2月11日至2月13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企业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进入主页“综合服务”,点击“申投诉管理”模块,选择“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项目,递交申投诉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