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级机关医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级机关医院中药饮片配送企业遴选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省级机关医院中药饮片配送企业遴选项目
项目编号:FJGY-【GK】-20221009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明华、翁晶
项目联系电话:0591-8803200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级机关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鼓屏路6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冯峰:0591-8801305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翁晶:0591-88032000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万达广场C区3号楼15层1519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投标邀请
本公司受福建省级机关医院委托,对福建省级机关医院中药饮片配送企业遴选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招标编号:FJGY-【GK】-202210093。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三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10 月 24 日起至2022年 10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万达广场C区3号楼15层1519室购买招标文件或下载本项目招标公告概要页面的《广誉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填写后与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单扫描件在上述时间内(以汇款到达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账户时间为准)一并发邮件至zbtb666@163.com,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收到邮件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接收招标文件的电子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5、投标截止
投标文件应于2022年 11 月 17 日 9:00 (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万达广场C区3号楼15层1519室(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人。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 2022年 11 月 17 日 9:00 (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万达广场C区3号楼15层1519室(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
7、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文件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历日之前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拒绝电话形式等其它形式)提交到本公司并与项目负责人联系,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公告信息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请投标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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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fjgygc.cn)
9、招标人:福建省级机关医院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67号
联系方法:0591-88013055
10、代理机构: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仓山万达广场C区3号楼15层
联系方法:88032000
邮箱地址:zbtb666@163.com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及购买(标书、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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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称: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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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南江滨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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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35050188630000000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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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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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FJGY-【GK】-202210093)的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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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招标项目一览表
招标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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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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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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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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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预估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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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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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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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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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级机关医院中药饮片配送企业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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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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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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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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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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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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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以上要求内容及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2、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3、投标人应以包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制造、包装、运输、装卸、保险、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税金等一切费用。
二、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7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资格标准:
凡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所述货物及服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应执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不需此件,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仅属于药品经营企业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既属于药品生产企业又是药品经营企业的,须提供药品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药品GMP证书》复印件,同时还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c.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d.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c.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d.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负责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列表及名单内所有人员的学历证书复印件或职称证书复印件。
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9.投标人在参加采购活动中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之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资格性检查不合格,投标无效。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10.投标人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书面承诺。
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必要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实地考察,并以实地考察为准。投标人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都必须是单位盖公章,是真实的,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视为虚假应标,按无效标处理,若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若复印件内容、公章模糊或残缺不齐的,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5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