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山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挂网药品价格管理,根据有关规定,现对招采子系统阳光挂网目录不活跃区药品进行处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停挂网
(一)对于当前不活跃区药品,于3月25日统一暂停挂网,在此之前医疗机构有已配送订单的,可自动转入活跃区。
(二)后续转入不活跃区药品,自转入之日起1个月内仍无交易的暂停挂网。
(三)药品暂停挂网后,如医疗机构有采购需求,企业可随时申请恢复挂网,恢复挂网后满1个月无交易记录的,仍暂停挂网。
(四)不活跃区暂停挂网药品仍在招采子系统前台显示,但不展示价格。
二、恢复挂网
恢复挂网企业需提交盖章申请,明确恢复挂网价格,恢复挂网后依据相关标准进行“红黄标”标识。
申请路径:招采子系统 - 药品采购管理 - 挂网申请管理 - 恢复挂网申请。
三、业务咨询电话
药械交易部:0531-51778919(工作日)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