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药采中心字〔2024〕272号
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谈判和竞价药品集中挂网工作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4〕268号)和相关要求,现将2024年12月16日-12月19日集中受理的国家谈判药品挂网申请和信息调整结果予以公示,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内容
1.申报挂网的国家谈判项目药品信息(附件1)
2.已挂网协议期内药品和协议期满调出谈判药品企业资料递交情况及调整信息(附件2)
二、公示结果异议办理
(一)各有关企业若对药品信息核验结果有异议的,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供真实、有效、齐全的佐证资料,逾期和不按规定递交的不予受理。
(二)企业递交申(投)诉材料包括:《业务受理表》(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4)、《情况说明》和相关清晰有效的佐证材料。
(三)递交方式:递交申诉资料的企业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医保公共服务】-【招采企业服务】-【业务办理系统】-【国家谈判(竞价)药品项目调整】模块,自主申请调整项目和挂网价格。递交投诉材料的企业登录【网上业务办理系统】-【专项业务模块】-【药品相关业务办理申诉通道】递交投诉材料。
(四)公示期间接到的申(投)诉材料集中处理,届时将通过自治区医药采购网统一公布结果。
三、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20日-12月24日。
四、其他事项
公示数据中竞价/谈判类型内容为空,且未提交调整资料或提交资料未填写竞价/谈判类型的,该项默认为国家谈判同通用名药品或竞价同通用名药品。
联系方式:0471-4904007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