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2年北京市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方案》中“左右联动,上下衔接”要求,经北京市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决定,在2012年北京市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成交)品种基础上,对我市现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中标(成交)品种进行品种补充和价格调整,供医疗机构采购使用。具体补充和调整情况为:
一是只在2012年北京市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成交)的,且在现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中标(成交)品种中无其他规格包装影响价格合理性的品种,将直接将其补充进现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中标(成交)品种目录(见附件1)。
二是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成交)品种和现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中标(成交)品种完全一样的,且无其他规格包装影响价格合理性的品种,将按照2012年北京市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成交)价对现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中标(成交)品种价格进行同价调整(见附件2)。
三是2012年北京市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成交)品种和现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中标(成交)品种同通用名同剂型下规格包装比价关系不合理的品种,由投标人参照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成交)价(见附件3)重新申报现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中标(成交)的不同规格包装产品(见附件4)中的部分产品价格,核定合理比价关系后进行价格调整。
按照上述规则及日程安排,现就需要投标人重新申报中标(成交)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新报价范围
附件4所列投标人和产品为本次重新申报价格产品范围。
二、重新报价时间
2013年8月16日9:00至15:00。
三、重新报价要求
1、投标人应参考附件3中标品种重新报价。
2、重新报价不得高于原中标(成交)价格。
3、重新报价后同通用名同剂型下不同规格包装间应符合合理比价关系。对于投标人申请撤标、投标人未报价及报价仍不符合合理比价关系的产品,采购人将暂停其采购和销售。有异议企业应提交书面澄清文件。
4、请所有进入报价程序的投标人登录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网站点击右侧“日常业务信息系统”栏目下“药品调价系统”图标进入“医药信息变更平台”,用“医药信息变更平台”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系统(如密码已经更改,请使用更改后密码),点击“系统首页”,然后点击页面左侧的“统一调价-企业查询报价项目”查看此次报价项目,点击项目名称,进行报价。
如企业遗忘密码,需下载填写《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系统重置密码申请书》(见附件5),并加盖企业公章,传真至我中心,向我中心申请重置密码;如企业未领取用户名及密码,须递交由生产企业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药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传真至我中心,向我中心申领用户名及密码。
5、网上报价结果具有法律效力,无需进行纸质报价确认。
咨询电话:010-63016841。传真:010-63016395 (注:请在空白地写清需要重置密码或申请账号的系统名称)
特此通知。
附件1:直接增补进入现行医疗机构集中采购中标成交目录产品列表
附件2:同步调整现行医疗机构集中采购中标成交价格的产品列表
附件3:可参照的2012年基本药物中标成交价格产品列表
附件4:现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比价关系不合理品种列表
附件5: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系统重置密码申请书
附件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