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药采〔2013〕43号
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你们提交的关于变更企业名称的申请收悉。根据河南省卫生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卫发〔2007〕24号)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经审核,江苏济川制药有限公司等7家药品生产企业名称变更申请有效,采购期间原企业应履行的一切责任和义务,均由变更后的企业承担。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7家药品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对照表
2013年7月15日
抄送:省医药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各省辖市医药采购工作机构,各医疗机构。
附件:
7家药品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对照表
用户名 | 原企业名称 | 更改后企业名称 |
S2109 | 江苏济川制药有限公司 | 济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S2949 | 山东鲁抗医药集团泰安制药厂 | 山东鲁抗东岳制药有限公司 |
S4759 | 山东鲁抗大禹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端信堂大禹药业有限公司 |
S0349 | 北京赛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华润赛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S1875 | 湖南紫光古汉南岳制药有限公司 | 南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S1785 | 湖北舒邦药业有限公司 | S3802 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 |
S3802 | 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