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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新余市公立医院药品联合议价公告

所属项目:2016年江西省新余市公立医院药

发布时间:2017-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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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公立医院药品联合议价公告
信息来源: 新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17年02月10日 所属项目: 2016年江西省新余市标

各有关药品生产、配送企业:
为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机制,保障药品临床供应,保证药品使用安全有效、质量可靠,发挥量价挂钩、批量采购优势,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群众用药负担,预防和遏制药品购销领域中的腐败行为。经商议,新余市公立医院实行药品联合议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议价主体
4家市级公立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新钢中心医院)、4家县级公立医院(分宜县人民医院、分宜县中医院、分宜县妇幼保健院、渝水区妇幼保健院)及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鼓励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参加药品集中采购。
二、议价目录
统一制定《新余市公立医院药品联合议价目录(2016年版)》(以下简称议价目录)(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一)议价目录中属于省级双信封制公开招标采购目录内的药品(暂按省药采平台公示的目录),本次暂不议价,将根据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公布的目录,对限价挂网药品和高于本市上周期中标价的中标品种,另行组织议价,具体时间和品种另行通知。
(二)未纳入议价目录的药品均不进行议价。
(三)以参加2015年度江西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且报价开标企业和产品为报名依据,各项信息以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审核公示的为准,不再另行组织生产企业报名。
三、议价原则
(一)列入议价目录的药品,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根据省药采平台提供的经济技术标得分划分三个质量类别,分别是≧85分为第一类,﹤85分且≧75分为第二类,﹤75分为第三类。
(二)原则上,同品规下一质量类别的价格不得高于上一质量类别价格,同通用名同剂型、不同规格、不同包材或者同通用名同规格、不同剂型、不同包材的药品与中标价需符合差比价规则。如有倒挂,作调平处理。企业不接受的,视为放弃。
(三)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基础输液、常用低价药品和江西省廉价短缺药品,原则上统一议价,特殊情况下医疗卫生机构可根据需求与药品供应情况动态议价采购,常用低价药品议定价格不得高于常用低价药品日均费用扣除加价率的价格。
(四)议价需参考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提供的全国各省中标价和新余市各级医院实际采购价。议定成交的价格原则上不得高于同企业同品规我省(我市)上轮中标价、不得高于2015年度省药采服务平台上企业自主报价。同时根据省内外最新中标结果对议价结果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确保成交价格处于合理水平。
议定成交的价格为医疗机构的药品购进价格,包含所有税费和药品配送费用,医疗机构按照国家和省市价格政策销售。
(五)遇突发供应紧缺等特殊情况,应与供应企业重新协商价格,保证临床用药需求。
(六)拟入围产品因各种原因被取消资格的,按照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替补。
(七)所有入围品种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必须签订实施药品采购销售“两票制”承诺,未签订“两票制”承诺的,取消产品在新余市内的销售,取消配送企业配送权。
(八)议定成交的药品仅对外公示药品目录和入围企业,不对外公示药品价格,必须通过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采购。
网上议价过程中不收取药品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任何费用。
(九)议定成交周期为一年(如遇国家和省里政策调整相应进行调整)。
四、议价方式:
议价采取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谈判小组人员及生产企业通过登录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结合企业报价、本(省)市上周期中标价、省挂网报价、省提供的参考价、医院实际采购价等信息,进行两轮网上议价。全程封闭式运行。
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在统一时间、统一地点对公立医院拟采购的药品进行网上议价。
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按报价和议价原则,通过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药品平台入口”中的“新余市药品议价系统”,在网上进行报价和议价。登录用户名和密码沿用2015年度江西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生产企业网上报价的登录名和密码。
五、入围规则
(一)所有药品不区分竞价组,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按照经济技术标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评审。并按照下表规定确定进入议价的产品数量。 



(二)原则上同质量类别的药品,按照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确定0-2个拟入围产品;最低或次低报价出现并列时,取经济技术标得分高者为拟入围产品。
入围品种纳入我市公立医院年度药品采购目录,未纳入目录的药品,原则上本年度不得参加我市公立医院药品销售。
六、议价时序(以下时间如有变化以短信或网上另行通知为准)
(一)议价目录及相关产品信息公示:2月10日—2月16日
(二)公示结果处理:2月17日—2月23日
(三)两轮议价:2月24日—3月4日
第一轮议价2月24日-3月1日
1.生产企业报价。2月24日8:30—-2月25日17:30
生产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议价原则,通过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报价系统显示的包装单位进行报价,不符合议价原则的视为无效报价,在规定时间内不响应视为放弃议价。无效报价和放弃议价的企业,不纳入采购目录。
2.议价谈判组确认及回价。2月26日8:30—3月1日17:30
议价谈判组确认接受企业网上报价的,直接纳入采购目录。已确认纳入的同品规同质量层次的品种,其他企业不再进行第二轮议价。对不接受网上报价但可进入第二次议价的企业,谈判小组网上回价。
第二轮议价3月2日-3月4日
1.生产企业确认及报价。3月2日8:30—17:30
企业接受议价谈判组回价的直接纳入采购目录;不接受议价谈判组回价的,进行第二轮网上报价。如在规定时间内不响应视为放弃。
2.议价谈判组确认报价。3月3日8:30---3月4日17:30
议价谈判组接受企业第二次报价的,纳入采购目录;不接受企业报价的,不纳入采购目录。
3.所有议价结束。
(四)公示议价结果:3月5日—3月11日
(五)公示结果处理:3月12日—3月18日
(六)采购配送:3月19日--25日
本采购周期内,市级公立医院由市卫计委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中标的配送企业(江西青春康源医药有限公司、国药控股新余有限公司、江西南华医药有限公司、江西臣菲医药有限公司、江西省汇仁医药有限公司)进行配送。县区所辖公立医院允许在上述配送企业基础上,再增加1-2家配送企业,具体配送企业由各县区卫计行政部门确定并报市卫计委备案。下一个采购周期,将全市执行统一的企业配送。
1.生产企业确定配送企业3月19日—3月21日
进入本年度公立医院药品采购目录的药品生产企业,每个挂网品规,可以在上述配送企业中选择1-3家,配送企业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改,确需变更的,必须由生产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并书面征得原药品配送企业和拟变更药品配送企业的同意后方可变更。每家医院每个品规只能选择1家配送企业配送,所有品规只允许委托配送一次,不允许转配送;
2.医疗机构与配送企业签订购销合同3月21日—3月25日
(七)各医疗机构过渡期:3月20日—4月30日
(八)执行议价结果采购:5月1日起
七、合同管理
1.议定成交的药品经公示无异议后,各医疗机构与配送企业签订购销合同(购销合同范本见附件3),并报同级卫计行政部门备案。
2.原则上12个月为一个合同周期(如遇国家和省里政策调整相应进行调整)
3.议价结果供新余市公立医院所有,在有效合同期限内,企业必须保障供应,不得擅自撤网或调高价格。如出现擅自撤网、无故断货或调高价格等现象,列入“黑名单”,取消该企业全品种本年度和下年度在新余市场的供货资格。
八、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790-6440006、6437700
网上操作咨询电话:0791-88131987
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
www.jxyycg.cn 
新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www.xyswsjsw.gov.cn
附件:
1.新余市公立医院药品联合议价采购目录(2016年版)
2.新余市公立医院药品联合议价产品信息(2016年版)
3.购销合同范本 

                                                                                              新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
                                                                                                   2017年2月8日

附件 购销合同范本.doc
新余市公立医院药品联合议价采购目录.xls
新余市公立医院药品联合议价产品信息(2016年版).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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