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基药采〔2011〕100号关于公布新增补挂网药品目录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11年12月05日 所属项目: 四川年省标 各上网医疗机构、各药品企业:
2011年新增补挂网申报药品企业确认工作已完成,同时相关部门对企业申诉进行了审议,企业对申诉议定结果进行了限价确认。经省药械集中采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及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现公布药品目录,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1年新增补挂网药品目录》见附件1。在执行上网采购期间,请各药品生产企业在附件所列的效期截止日前提交相应的新合格资质证明材料,如在效期截止日前未补齐资料,将发文取消挂网。
二、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外,其余各上网医疗机构可从附件1中自行选择采购本单位需用的药品,临时零售价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部分药品挂网临时零售价格的通知》(川发改物价〔2011〕1665号)文公布价执行,如实际采购价低于挂网最高采购限价的,其临时零售价按照发改委及省物价相关加价规定执行。
三、《已挂网药品申诉后价格调整的品种目录》见附件2。
四、由于部分已挂网药品企业对申诉等价格调整结果不予认可,各上网医疗卫生机构从本文件执行之日起不得再采购这部分药品,具体品种目录见附件3。
五、各上网非基层医疗机构请自行下载本目录,我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
六、本通知从2011年12月10日起正式执行。
附件:1.2011年新增补挂网药品目录
2.已挂网价格调整的药品目录
3.取消挂网药品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