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送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晋卫药政发〔2015〕4号)文件精神,我市将开展基本药物配送企业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药物配送企业遴选条件
(一)已入选《山西省基本药物配送备选企业名单》的企业;
(二)2014年6月1日以来,在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
(三)2014年6月1日以来,在检察部门无商业贿赂行为记录。
二、基本药物配送企业遴选程序
我市将采取配送企业报名、两次遴选的办法遴选基本药物配送企业。
(一)初选:根据报名企业的注册资金、仓储面积、配送能力、在山西省及晋中市内基本药物配送历史、诚信记录等情况,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进入下轮遴选的范围。
(二)评选:组织有关人员召开遴选评选会议,通过得分高低依次选出10家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参加评选会议的备选企业有5分钟发言时间。
三、递交申请材料的要求
(一)时间:2015年11月9日—2015年11月10日18:00前
(二)地点:晋中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科(市政府大院6号楼313室) 联系电话: 0354-2638526
(三)申请材料内容:
1、基本药物配送申请书
2、《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印章);
3、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及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及运行情况说明;
4、企业仓储面积、设施设备、物流运输情况以及配送覆盖面、配送品种数的说明;
5、企业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声明(企业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15年11月7日